认证认可管理条例,iso17025cnas认可条例

易成盛事体系认证 2022-08-22 10:29
【摘要】小编为您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征信管理条例的信用评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条例简短、黑龙江省质量认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ISO认证知识,详情可查看下方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国际质量认证合作,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产品质量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第三条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申请认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不经认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产品,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第四条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第五条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评为国优产品等国家规定的优惠。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的认证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设立的或者授权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认证工作的职责是:(一)制定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二)统一规定或者批准认证标志的样式;(三)审批认证委员会的组成、章程;(四)审批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五)对承担认证工作的检查人员进行注册管理;(六)审批并发布可以开展认证的产品目录;(七)公布获准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名录;(八)归口管理有关认证的国际活动;(九)对认证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十)对认证工作实行监督。第八条认证委员会由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科研、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一)提出可以开展认证的产品目录方案;(二)制定实施认证的具体办法;(三)确认用于认证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四)推荐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五)受理认证申请;(六)组织对申请认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七)批准认证,颁发认证证书,并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八)处理有关认证的争议问题;(九)负责对获准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十)依法撤消认证证书。第九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其职责是:(一)查处不符合认证时所采用标准的产品、假冒认证标志的产品;(二)配合认证委员会对获准认证的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三)查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的有关认证的其他行为。第三章条件和程序第十条中国企业、外国企业均可提出认证申请。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二)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三)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第十一条企业按下列程序办理认证:(一)中国企业向认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外国企业或者代销商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认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认证委员会通知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三)认证委员会对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四)认证委员会对认证合格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使用认证标志。对外国企业的产品检验、质量体系的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认证委员会可以根据双边协议、多边协议委托国外认证机构代理。第十二条已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应当接受认证委员会对其产品及质量体系进行的监督检查。对已取得认证证书的外国企业的产品和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可以根据双边协议、多边协议委托国外认证机构代理。


征信管理条例的信用评级?

征信机构从事评级业务,应当建立下列防范利益冲突的机制:(一)征信机构与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资产关联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级公正性的,不得提供有关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状况、债券偿付能力等的征信服务;(二)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专业的评级队伍,评级人员不得从事咨询或顾问业务、不得参与评级价格谈判及其他可能影响评级公正的业务活动、不得兼职从事与评级业务有利益冲突的工作。征信机构应建立内部防火墙制度,并报单位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单位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机制。 征信机构在开展评级业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评级报告:(一)评级对象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示意征信机构作不实

征信与评级是不同的概念,征信是对信息归集和处理。评级是对征信回来的信息,依据等级评估标准和指数,对应等级的结果。具有判断和识别的作用。所以征信管理条例不在评级管理范围。

第四十条向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单位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五)拒绝、阻碍单位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iso三体系认证、资料。 第四十一条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单位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条例简短?

质量是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本世纪全球经济发展关注的主题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人类对客观事物认知的加深,质量不断被赋予新的生命和使命。当今各国经济的相互交融与全球贸易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成员对质量日趋完美的追求给iso9000族标准带来据大的发展空间。 1987版ISO9000族标准来源于英国标准BS5750。为了在质量管理领域推广这一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专家和该组织的成员国经过卓有成效的努力和辛勤劳动,于1987年产生了首版ISO9000族标准,即ISO9000:1987系列标准,使之成为衡量企业质量管理活动状况的一项基础性的国际标准。自此,ISO9000族标准就如同一本全球畅销书,在欧洲、美洲、亚洲以及全球逐步推广开来。这种质量管理模式在给企业管理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给世界贸易带来质量可信度、给质量管理体系提供评价基础的同时,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客观认知的提高和标准自身的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从ISO9000系列标准的演变过程可见,1987版ISO9001标准从自我保证的角度出发,更多关注的是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1994版ISO9001标准则通过20个质量管理体系要素,把用户要求、法规要求及质量保证的要求纳入标准的范围中:2000版ISO9001标准在标准构思和标准目的等方面出现了具有时代气息的变化,过程方法的概念、顾客需求的考虑、持续改进的思想贯穿于整个标准,把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和程度体现在标准的要求之中。 随着ISO9000族标准应用的普及和标准用户的增加,ISO9000族标准中过多的标准数量、标准在不同经济技术领域中应用的难易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成为标准使用中普遍关注的焦点。为解决1994版标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考虑到标准未来的发展,充分满足顾客的需其,ISO/TC176于197年进行了一项有1120位用户和顾客参与的全球性采用ISO9000族标准情况书面调查,征集标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标准的修订中更准确地理解标准用户的需求,在新版标准的内容中更确切地体现质量管理体系的综合功能和效能。书面征求意见的内容也包括修订标准的意愿、ISO9001标准与ISO9004标准的各自特点和相互关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关系等。历经5年与2000年12月15日正式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实施,ISO9000、ISO900
1、ISO9004和ISO19011四项标准构成新版ISO9000族标准的核心标准。 2000版ISO9001标准在结构、内容、构思等方面与1994版标准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新版标准采用了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机构模式,这与1994版ISO9001标准以20个要素为基础的机构模式完全不同。以过程为基础的结构模式比以要素为基础的结构模式更切合实际,被更多地运用在当今的管理活动中。过程模式的使用实现2000版ISO9001标准内容与ISO14001标准中的PDCA循环相统一的目的,并把1994版ISO9001标准的20个要素全部容纳到新版标准中。从变化的角度来看,新版ISO9001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 标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ISO9001:2000标准作为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可适用于各类组织,不受组织类型、规模、经济技术活动领域或专业范围、提供iso三体系认证种类的影响和限制。标准的这一特点可从四个方面表现出来:
1、 任何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考虑四个应考虑四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管理职责,包括方针、目标、管理承诺、职责与权限、策划、顾客需求、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评审等项内容;其次是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等项内容;第三是过程管理,包括顾客需求转换、iso认证、采购、iso三体系认证生产与服务提供等项内容;第四是测量、分析与改进,包括信息测评、质量管理体系内审、iso三体系认证监测和测量、过程监测和测量、不合格品控制、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等项内容。质量管理体系的四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新版标准条款中的分类。
2、 标准中使用的术语"iso三体系认证"一词,有双重的含义。术语"iso三体系认证"可意指有形的实物iso三体系认证,也可意指"服务"。
3、 组织采用该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其主要目的是展现组织有能力持续提供满足顾客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能确保其通过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增强顾客的信任。
4、 标准条款的内容和要求使用了清晰的语言和术语,综合反映各类质量管理活动的特征,减少了对标准条款理解和适用的难度。
二、 明显改善了ISO9000系列标准与ISO14000系列标准的兼容性  新版ISO9001标准能够更好地与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相互兼容,这是标准实施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顾客需求。这种需求以现有的和期望的两种方式存在。改善ISO9000系列标准与ISO14000系列标准的兼容性可从新版ISO9001标准的结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标准内容、标准使用的语言和术语等方面显现出来。组织的管理活动及管理体系在采用两个体系的标准时,有可使用的同时符合ISO9001标准和ISO14001标准的管理体系要素。在对iso三体系认证/服务质量、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的管理与控制中,过程模式和PDCA循环方法可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顾客需求与社会感兴趣团体的利益成为两个系列标准的共同目的。监测、测量、分析与改进作为管理活动的必要措施在两个系列标准中以同样的方式提出,更有利于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提高有效性。 新版ISO9001标准的另一个兼容性特点,是为1994版ISO900
1、ISO900
2、ISO9003标准的用户提供了转换的便利。从1994版ISO9001标准要素与2000ISO9001标准条款的对比来看,1994版标准的20个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完全包容于新版标准条款和内容中。1994版标准的用户向新版标准转换,只需对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相应归类和部分调整。
三、标准条款和要求的可取舍性 采用标准的原则之一是符合标准的所有要求,这是标准化活动的一项基本特征。显而易见,如果组织的iso三体系认证和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在质量挂你体现适用范围内,其质量管理体系应服务ISO9001:2000标准所有条款的要求。但由于组织功能、iso三体系认证客观特征和标准应用范围的不同,在标准的采用过程中,无论组织是将其全部还是部分iso三体系认证和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置于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内,都可能发现存在标准条款不适用的情况。为此,ISO9001:2000标准通过
1.2"标准适用范围"条款给出对不适用的标准条款和要求进行删减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组织在采用新标准的过程中,可根据其质量管理体系的需求和应用范围对标准条款和要求做出取舍,删减不适用的标准条款。这里所说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求是指对选定iso三体系认证和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采用标准的情况;应用范围是指对全部或部分iso三体系认证和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采用标准的情况。无论组织是否对标准条款和要求进行取舍,采标的结果均应表明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准的符合性。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可通过组织的自我声明、第二方考核或第三方认证咨询来完成。因此,新版标准将标准条款的删减限定在第7章"iso三体系认证实现"的内容中。同时,对标准第7章的内容进行删减时,还应考虑是否对组织的能力、职责、iso三体系认证提供和iso三体系认证实现带来困难。
四、有效解决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的可操作性 1994版标号尊的用户有一个共同感受:按照标准要求建立质量挂历体系需要产生至少17个程序iso三体系认证和18个以上的质量记录;这些程序iso三体系认证或质量记录的编制给组织带来过多的iso三体系认证工作量;有些iso三体系认证或记录或多或少偏离组织的特征和管理实况;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的使用和管理成为越来越重的包袱;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格式化的现象有增无减。标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这些现象,降低了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的效能和实用性。2000版ISO9001标准在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方面实现的两个重要目的是:建立一种简单的iso三体系认证格式以适用于不同规模的组织;iso三体系认证的数量和内容更切合组织的过程活动所期望的结果。基于上述两方面,新版标准在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的要求上做了简化。有关质量手册的要求,条款
4.
2.1b)表明,手册的内容可根据组织的管理需求确定。条款
4.
2.2表明,标准要求的质量手册内容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应用范围、被删减的标准要求和删减的理由、质量管理体系中使用或引用的程序iso三体系认证以及描述质量管理体系所包含过程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的内容。对有关程序iso三体系认证的要求,条款
4.
2.1c)提出标准要求的程序iso三体系认证有:
4.
2.3要求的用于iso三体系认证控制的程序iso三体系认证、
4.
2.4要求的用于记录控制的程序iso三体系认证、
8.
2.2要求的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程序iso三体系认证、
8.3要求的用于控制不合格品的程序iso三体系认证、
8.
5.2要求的用于纠正活动的程序iso三体系认证和
8.
5.3要求的用于预防活动的程序iso三体系认证。对有关质量记录的要求,标准在不同的条款中共提出了21个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记录。这些记录是:管理评审记录;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记录;用于证明iso三体系认证满足要求和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的记录;反映iso三体系认证要求评审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iso认证、开发输入记录;反映iso认证、开发评审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反映iso认证、开发验证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反映iso认证、开发确认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反映iso认证、开发审定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反映供方评价和自我评价结果的记录;监测和测量达不到验证含金量时反映过程确认的记录;对可追溯性iso三体系认证建立唯一性标识的记录;顾客财产管理和使用记录;不存在测量基准时反映测量设备校准和验证的记录;测量设备的校准和验证记录;反映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记过的记录;证明iso三体系认证符号标准及合同要求的记录;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反映纠正结果的记录和预防活动结果的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的精简,使得组织可采用更灵活和有效的方式构造其质量管理体系,也使组织能以最少量的iso三体系认证需求全面展示其对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的情况。 纵览2000版ISO9001标准的内容可以发现,标准突出了过程识别、对影响因素的控制、持续改进而后体系运行有效性四方面的要求。以过程模式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首要的问题使有效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保护哪的过程。作为先决条件,标准条款0.2过程方法表述了过程的基本特征,标准条款
4.1a)提出了对质量管理体系所包含过程进行识别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过程识别须考虑的内容有:质量管理体系的应用范围、组织的功能和目标、组织的结构和质量管理活动。需考虑的特点有:过程伴随着输入和输出存在;过程可由一项或多项实现同一目标、具有不同功能的活动组合构成。 过程的划分可粗可细,粗划分的过程包含着若干细小的过程。标准对过程划分的粗细没有提出特定的要求,但标准提出的对过程实施有效控制的要求,将使得到细致划分的过程更能反映过程划分的优越性。 由于过程内包含着若干影响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质量的因素,标准从不同的条款提出对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实施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其中包括iso三体系认证与记录的控制、方针与目标的管理、资源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组织内部与外部的信息管理、iso三体系认证形成过程与服务提供过程的管理、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性能与要求的控制、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等。  标准在条款
8.
5.1中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要求,而该条款的要求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如在该条款中提到的质量方针与目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iso三体系认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对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顾客的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持续改进活动中的一个关键的环节,是对顾客需求从现有的和期望的角度来考虑,这要求组织在质量管理活动中要有对未来需求进行预测的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改进的目的,是在组织表明其有能力持续提供符合顾客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的同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适时有效性。这也是2000版ISO9001标准强调的一个重要内容。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模式要求的申报、对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的精简、对不适宜条款和要求给出删减的可能,其最终目的是,一旦组织决定在其质量管理活动中采用2000版ISO9001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就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时有效性。

1. 前言 2000版标准与94版标准相比较,在结构、内容和特点上都有较大的变化,提出了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对企业贯彻标准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提出了新的概念。为帮助企业对2000版标准的贯彻和实施,提高认证咨询组织内审员的审核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已认证咨询企业和拟申请认证咨询企业尽快认证咨询要求,“智通企业管理顾问”与中国权威认证咨询机构长城质量认证咨询中心联合组织专家,开设2000版iso9000族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的课程,学员经考试合格发证。 2. 培训对象: 各单位内部从事部门管理或想精通各个部门管理的人士,特别是从事内部质量管理,第一方或第二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的人士。(注:没有经验或刚从学校毕业的也可以参加) 3. 授课教师: 本培训班由cnat认可主任审核员、irca申报主任审核员授课。
4. 课程特色: ----权威教师授课、学习资料详尽; ----短期强化,内容全面而高浓缩; ----互动方式、案例教学; ----考学结合、证书通用。
5、课程内容: 1) iso9000基础知识(起源、发展、现状、精神);2)八项质量管理原则;3)几个重要的术语;4)iso9000标准2000版与94版对照;5)iso9000:2000条文讲解;6)审核知识概论;7)审核准备;8)审核实施;9)审核报告及不合格项纠正;10)实际审核经验、技巧分享;11)研讨分析;12)考试。
6、颁证机构 获取全球认可的长城质量认证咨询中心颁发的内审员证书。
7、费 用: rmb800元

质量是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本世纪全球经济发展关注的主题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人类对客观事物认知的加深,质量不断被赋予新的生命和使命。当今各国经济的相互交融与全球贸易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成员对质量日趋完美的追求给ISO9000族标准带来据大的发展空间。1987版ISO9000族标准来源于英国标准BS5750。为了在质量管理领域推广这一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专家和该组织的成员国经过卓有成效的努力和辛勤劳动,于1987年产生了首版ISO9000族标准,即ISO9000:1987系列标准,使之成为衡量企业质量管理活动状况的一项基础性的国际标准。自此,ISO9000族标准就如同一本全球畅销书,在欧洲、美洲、亚洲以及全球逐步推广开来。这种质量管理模式在给企业管理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给世界贸易带来质量可信度、给质量管理体系提供评价基础的同时,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客观认知的提高和标准自身的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从ISO9000系列标准的演变过程可见,1987版ISO9001标准从自我保证的角度出发,更多关注的是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1994版ISO9001标准则通过20个质量管理体系要素,把用户要求、法规要求及质量保证的要求纳入标准的范围中:2000版ISO9001标准在标准构思和标准目的等方面出现了具有时代气息的变化,过程方法的概念、顾客需求的考虑、持续改进的思想贯穿于整个标准,把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和程度体现在标准的要求之中。随着ISO9000族标准应用的普及和标准用户的增加,ISO9000族标准中过多的标准数量、标准在不同经济技术领域中应用的难易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成为标准使用中普遍关注的焦点。为解决1994版标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考虑到标准未来的发展,充分满足顾客的需其,ISO/TC176于197年进行了一项有1120位用户和顾客参与的全球性采用ISO9000族标准情况书面调查,征集标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标准的修订中更准确地理解标准用户的需求,在新版标准的内容中更确切地体现质量管理体系的综合功能和效能。书面征求意见的内容也包括修订标准的意愿、ISO9001标准与ISO9004标准的各自特点和相互关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关系等。历经5年与2000年12月15日正式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实施,ISO9000、ISO900
1、ISO9004和ISO19011四项标准构成新版ISO9000族标准的核心标准。2000版ISO9001标准在结构、内容、构思等方面与1994版标准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新版标准采用了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机构模式,这与1994版ISO9001标准以20个要素为基础的机构模式完全不同。以过程为基础的结构模式比以要素为基础的结构模式更切合实际,被更多地运用在当今的管理活动中。过程模式的使用实现2000版ISO9001标准内容与ISO14001标准中的PDCA循环相统一的目的,并把1994版ISO9001标准的20个要素全部容纳到新版标准中。从变化的角度来看,新版ISO9001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 标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ISO9001:2000标准作为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可适用于各类组织,不受组织类型、
规模、经济技术活动领域或专业范围、提供产品种类的影响和限制。标准的这一特点可从四个方面表现出来:
1、 任何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考虑四个应考虑四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管理职责,包括方针、目标、管理承诺、职责与权限、策划、顾客需求、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评审等项内容;其次是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等项内容;第三是过程管理,包括顾客需求转换、设计、采购、产品生产与服务提供等项内容;第四是测量、分析与改进,包括信息测评、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产品监测和测量、过程监测和测量、不合格品控制、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等项内容。质量管理体系的四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新版标准条款中的分类。
2、 标准中使用的术语"产品"一词,有双重的含义。术语"产品"可意指有形的实物产品,也可意指"服务"。
3、 组织采用该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其主要目的是展现组织有能力持续提供满足顾客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能确保其通过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增强顾客的信任。
4、 标准条款的内容和要求使用了清晰的语言和术语,综合反映各类质量管理活动的特征,减少了对标准条款理解和适用的难度。
二、 明显改善了ISO9000系列标准与ISO14000系列标准的兼容性
新版ISO9001标准能够更好地与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相互兼容,这是标准实施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顾客需求。这种需求以现有的和期望的两种方式存在。改善ISO9000系列标准与ISO14000系列标准的兼容性可从新版ISO9001标准的结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标准内容、标准使用的语言和术语等方面显现出来。组织的管理活动及管理体系在采用两个体系的标准时,有可使用的同时符合ISO9001标准和ISO14001标准的管理体系要素。在对产品/服务质量、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的管理与控制中,过程模式和PDCA循环方法可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顾客需求与社会感兴趣团体的利益成为两个系列标准的共同目的。监测、测量、分析与改进作为管理活动的必要措施在两个系列标准中以同样的方式提出,更有利于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提高有效性。新版ISO9001标准的另一个兼容性特点,是为1994版ISO900
1、ISO900
2、ISO9003标准的用户提供了转换的便利。从1994版ISO9001标准要素与2000ISO9001标准条款的对比来看,1994版标准的20个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完全包容于新版标准条款和内容中。1994版标准的用户向新版标准转换,只需对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相应归类和部分调整。
三、标准条款和要求的可取舍性采用标准的原则之一是符合标准的所有要求,这是标准化活动的一项基本特征。显而易见,如果组织的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在质量挂你体现适用范围内,其质量管理体系应服务ISO9001:2000标准所有条款的要求。但由于组织功能、产品客观特征和标准应用范围的不同,在标准的采用过程中,无论组织是将其全部还是部分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置于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内,都可能发现存在标准条款不适用的情况。为此,ISO9001:2000标准通过
1.2"标准适用范围"条款给出对不适用的标准条款和要求进行删减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组织在采用新标准的过程中,可根据其质量管理体系的需求和应用范围对标准条款和要求做出取舍,删减不适用的标准条款。这里所说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求是指对选定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采用标准的情况;应用范围是指对全部或部分产品和产品实现过程采用标准的情况。无论组织是否对标准条款和要求进行取舍,采标的结果均应表明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准的符合性。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可通过组织的自我声明、第二方考核或第三方认证来完成。因此,新版标准将标准条款的删减限定在第7章"产品实现"的内容中。同时,对标准第7章的内容进行删减时,还应考虑是否对组织的能力、职责、产品提供和产品实现带来困难。
四、有效解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可操作性1994版标号尊的用户有一个共同感受:按照标准要求建立质量挂历体系需要产生至少17个程序文件和18个以上的质量记录;这些程序文件或质量记录的编制给组织带来过多的文件工作量;有些文件或记录或多或少偏离组织的特征和管理实况;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使用和管理成为越来越重的包袱;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格式化的现象有增无减。标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这些现象,降低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效能和实用性。2000版ISO9001标准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方面实现的两个重要目的是:建立一种简单的文件格式以适用于不同规模的组织;文件的数量和内容更切合组织的过程活动所期望的结果。
基于上述两方面,新版标准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上做了简化。有关质量手册的要求,条款
4.
2.1b)表明,手册的内容可根据组织的管理需求确定。条款
4.
2.2表明,标准要求的质量手册内容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应用范围、被删减的标准要求和删减的理由、质量管理体系中使用或引用的程序文件以及描述质量管理体系所包含过程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的内容。对有关程序文件的要求,条款
4.
2.1c)提出标准要求的程序文件有:
4.
2.3要求的用于文件控制的程序文件、
4.
2.4要求的用于记录控制的程序文件、
8.
2.2要求的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程序文件、
8.3要求的用于控制不合格品的程序文件、
8.
5.2要求的用于纠正活动的程序文件和
8.
5.3要求的用于预防活动的程序文件。对有关质量记录的要求,标准在不同的条款中共提出了21个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记录。这些记录是:管理评审记录;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记录;用于证明产品满足要求和产品实现过程的记录;反映产品要求评审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设计、开发输入记录;反映设计、开发评审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反映设计、开发验证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反映设计、开发确认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反映设计、开发审定结果和采取措施的记录;反映供方评价和自我评价结果的记录;监测和测量达不到验证效果时反映过程确认的记录;对可追溯性产品建立唯一性标识的记录;顾客财产管理和使用记录;不存在测量基准时反映测量设备校准和验证的记录;测量设备的校准和验证记录;反映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记过的记录;证明产品符号标准及合同要求的记录;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反映纠正结果的记录和预防活动结果的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精简,使得组织可采用更灵活和有效的方式构造其质量管理体系,也使组织能以最少量的文件需求全面展示其对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的情况。纵览2000版ISO9001标准的内容可以发现,标准突出了过程识别、对影响因素的控制、持续改进而后体系运行有效性四方面的要求。以过程模式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首要的问题使有效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保护哪的过程。作为先决条件,标准条款0.2过程方法表述了过程的基本特征,标准条款
4.1a)提出了对质量管理体系所包含过程进行识别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过程识别须考虑的内容有:质量管理体系的应用范围、组织的功能和目标、组织的结构和质量管理活动。需考虑的特点有:过程伴随着输入和输出存在;过程可由一项或多项实现同一目标、具有不同功能的活动组合构成。过程的划分可粗可细,粗划分的过程包含着若干细小的过程。标准对过程划分的粗细没有提出特定的要求,但标准提出的对过程实施有效控制的要求,将使得到细致划分的过程更能反映过程划分的优越性。由于过程内包含着若干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因素,标准从不同的条款提出对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实施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其中包括文件与记录的控制、方针与目标的管理、资源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组织内部与外部的信息管理、产品形成过程与服务提供过程的管理、产品质量性能与要求的控制、产品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等。
标准在条款
8.
5.1中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要求,而该条款的要求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如在该条款中提到的质量方针与目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对产品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顾客的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持续改进活动中的一个关键的环节,是对顾客需求从现有的和期望的角度来考虑,这要求组织在质量管理活动中要有对未来需求进行预测的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改进的目的,是在组织表明其有能力持续提供符合顾客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同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适时有效性。这也是2000版ISO9001标准强调的一个重要内容。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模式要求的变更、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精简、对不适宜条款和要求给出删减的可能,其最终目的是,一旦组织决定在其质量管理活动中采用2000版ISO9001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就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时有效性。


黑龙江省质量认证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质量认证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辖区内从事或者涉及质量认证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组织)以下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质量认证工作,包括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组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管理等。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省的质量认证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行署)、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认证工作实施监督。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第二章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第六条组织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第七条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组织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安全认证或者合格认证。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未经认证不得生产、销售。第八条鼓励组织申请绿色产品的合格认证,组织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有关认证机构申请绿色产品的合格认证。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九条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标准及其补充要求;(三)有2名以上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第十条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组织除具备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其产品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二)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要求或者相应的国际标准要求。第十一条组织申请办理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的程序:(一)向具有国家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二)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的组织的质量体系实行现场审核;(三)认证机构委托经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组织的产品,进行检验;(四)认证机构对经认证合格的组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五)组织取得认证证书后,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不得在其产品和产品的铭牌、包装物、出厂合格证上标注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组织,可以在其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标注认证标志。取得安全认证证书的组织,必须按照规定标注认证标志。第十三条取得认证证书的组织不得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取得认证证书的组织,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十四条生产和销售安全认证产品的,应当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五条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证明。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惩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第三章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第十六条本省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活动的机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七条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注册手续;(三)本机构专、兼职咨询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四)咨询业务的收费管理办法;(五)本机构的质量管理手册。第十八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接到备案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咨询能力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颁发备案证书;对省外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在本省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活动的,只进行证书有效性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产品质量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设立的或者授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负责组织认证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三条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自愿向有关认证委员会申请认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以下简称规章)规定未经认证不得销售、进口、使用的产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认证后,方准销售、进口、使用。第四条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实行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的技术要求。第五条认证依据的标准应当是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现行标准内容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委员会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我国的名、特产品,可以依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实施认证。第六条凡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入相应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委员会,其认证依据的标准应当采用该组织公布的并已转化为我国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标准。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有差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认证委员会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与国外认证机构签定的双边或者多边认证合作协议所涉及的产品,可以按照合作协议规定的标准开展认证工作。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的认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编制、审批和发布可以开展认证的产品目录,审批认证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二)统一规定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样式;(三)审批认证委员会的组成和章程,聘任认证委员会的委员;(四)确认和审批申请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及其实验室,并颁发证书;(五)批准注册质量体系检查员和检验机构评审员;(六)发布获准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名录;(七)归口管理有关认证的国际活动,签订双边、多边、委托代理认证合作协议,代表国家或者授权有关认证委员会参加相应国际认证组织,出席国际认证会议,批准认证委员会的年度外事计划;(八)协调认证委员会的组建,处理有关认证工作的重大问题;(九)监督认证委员会工作;(十)受理有关方面对认证委员会工作问题的申诉。第九条认证委员会应当由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科研、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一)按照规定的要求,提出可以开展认证的产品目录方案;(二)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认证工作文件,制定本认证委员会实施认证的具体办法;(三)确认用于认证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提出其他可以用于认证的标准;(四)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可以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及其实验室;(五)受理中国企业及其他申请人提出的认证申请;(六)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质量体系检查员和检验机构评审员;(七)负责组织对申请认证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八)批准认证,颁发认证证书,定期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获准认证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录;(九)处理有关争议问题,受理对认证工作的申诉;(十)负责对获准认证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十一)依法撤销认证证书。第十条县级以上(含县,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对违反认证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其职责是:(一)查处不符合认证时所采用标准的认证产品,假冒或者转让认证标志的产品,逾期未经复查合格而继续使用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二)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而从事认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以及未经国家注册而从事检查工作的人员;(三)查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不经认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产品;(四)对本行政区域内获准认证的产品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上一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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